以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突破口加快OBD尾气实时监测数据联网进度,珠三角营运柴油货车2019年底前实现OBD尾气实时监测数据与车辆注册登记地交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全省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底前完成。
提升营运柴油货车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用于环卫、邮政、物流等用途)**选用安装尾气净化器(DPF)排气后处理装置的车型。
根据计划,陕西省以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行等措施,吕梁DPF+SCR,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截至目前,陕西省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保有量达23万辆,“油改气”车辆约8万辆。
计划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淘汰高排放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2万辆,其中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南京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江苏省市“263”专项行动要求,检测站DPF+SCR,制定了《南京市柴油叉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对该市整治对象——南京市2800家企事业单位的柴油叉车有了明确的排放治理要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DPF+SCR价格,整治工作费用由企业承担。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治的单位,车检DPF+SCR,依法进行处理。目标明确,有法有据,是南京市本次柴油叉车治理的一大特色。